2017年9月28日第1061606708号条例草案发布后,台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TFDA)发布了第1061606708号公告。1071601490,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销售除硫酸钡、硫化钡、着色剂、湖泊和颜料用难熔盐以外的含钡盐的化妆品。该禁令将于2018年9月1日生效。
与此同时,在正式公告中,镉的技术不可避免的含量上限由20ppm降至5ppm。新限额从2018年3月28日起生效。
这两项修正案已被纳入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2018年3月28日版)。
·2018年9月1日禁止使用的钡盐,硫酸钡、硫化钡、着色剂、湖泊和颜料用难熔盐除外
·2018年3月28日化妆品中镉含量不得超过百万分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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