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是惠及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发展现代林业的强大动力。藤县作为自治区的林改试点县,积极扶持林农发展林下经济,走出一条“惠民林改之路”。梧州要推行“藤县经验”,将惠农林改进行到底。
把深化林改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林改,重新确立林业经营主体,让农民吃下“定心丸”,从根本上调动农民植绿、爱绿、护绿的积极性。深化林改是发展林产工业的重要保证。当前,梧州林业“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特点依然比较明显,林产业发展的层次还比较低。要通过林改,明晰林业产权,实现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增强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投资造林的积极性,大力发展股份林业、民营林业、私营林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
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进展。坚持实行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具体抓、负主要责任,四级党政领导抓林改的工作格局。坚持群众为主,尊重农民意愿,实现惠农林改。大力宣传林改有关政策,把程序和方法明明白白教会群众。
坚持质量第一,依法依规操作。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做到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在改革过程中,始终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群众监督与各级党委政府督查相结合,确保改革质量,把林权证办成“铁证”。
坚持强化保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又好又快。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要提前一年完成林改,任务非常艰巨,必须强化经费、人员、科技保障。坚持历史事实,加强纠纷调处,确保进展平衡。对涉及普通的林改纠纷进行调处,实行人案捆绑,专组专人专案负责到底,做到“早介入、早调解、早疏导、早终结”,不让纠纷下山,处理在现场、落实在村组,消除在萌芽状态。(吴凌平 廖毅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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