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握商机·拓展未来 | 盈拓国际展览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参展手册 > 参展实务 > 展后 > 正文

展会项目市场调研—相关法律法规

2012-06-16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相关法律法规

  展览会是在国家和地区有关法律法规之下进行的,如果忽视有关的法律法规,最后导致的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法律信息的收集也是展览会前期准备工作中重要的一步,收集之后还要了解透彻,这样才不会出麻烦。通常涉及展览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要调查各种审批规定。我国举办展览会需要经贸部等单位的统一审批,其中对举办展览单位、海关监管、审批程序有着严格的规定,例如《经贸委关于举办来华展览会的审批规定》中规定,凡展示国外技术、制成品并对展品进行留购或为分配进口而举办的国外来华展览会均属于来华经济技术展览会,都应该通过此审批才能举办。

  二要熟悉海关有关规定。海关有关规定主要是针对一些国际展、出国展和来华展而制定的。其中对于展览品的范围、出境、人境、关税、滞留时间、展后处理、毁坏丢失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口展览品监管办法》第11条规定:展览会期间展出或使用的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其他海关认为需要审批的物品,应经过海关审查同意后,方能展出或使用。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印刷品和音像制品,不得展出或使用,并由海关根据情况予以没收、退运出境或责令展出单位更改后使用。

  三要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目前在我国还没有针对展览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法律出台,但是为了保护展览期间参展商的利益,国内许多大型的展览出台了自己的一些规定,广交会、华交会、工博会、高交会等国内的一系列大型交易会在这一问题上均采取了相应的保护举措。2003年香港贸发局颁发《关于加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规定》,企业参展产品必须保证各方面均没有侵犯他人权利,如果有投诉涉嫌侵犯,且证据比较充分的,被投诉单位就得撤回在展览会上的展品,除非其能够提出证据反驳。广交会现行保护知识产权规章制度中《参展展品管理规定》提出了一项维权的硬措施:所有参展单位(企业)都必须向大会作出“所有携带参展的展品绝无侵犯知识产权,如有发现,愿接受大会处置”的书面承诺。

  最后要知道地方的有关展览会政策法规,不同的地方对于举办展览会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凡本网注明来源:“盈拓国际展览导航”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