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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的分类—按照展览场地划分

2012-07-03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1)从展出时间上,可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的有1年4次、1年两次、1年1次、2年1次等;不定期展会则视需要和条件举办。展览按其举办的时间可分长期和短期,长期展可以是3个月、半年,甚至常设,短期展一般不超过1个月,专业贸易展览会一般是3天。

  (2)从地域上分,可以分为国内展和国际展。国际展的性质比较复杂,国际展览局规定有两个以上国家参加的展览会都可称为国际展览会;但国际博览会联盟规定,只有当展览符合20%以上的参展商来自国外、20%以上的观众来自国外、20%以上的广告宣传费使用在国外的标准之一的才可称为国际展览会,这是目前世界上普遍认可的国际展览会标准。我国现行国际展览会的标准与国际上的界定有所不同,主要根据举办地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分为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来展)和出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出展)两种。如2002年3月底在阿联酋沙迎举办的中国投资洽谈会是近年来我国在中东地区举办的规模大型的投资贸易活动。原则上,出国展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其审批方式也有所不同。

  (3)按照展览场地划分。大部分展览会是在专用展览场馆举办的。展览场馆可分为室内场馆和室外场馆。室内场馆多用于展示常规展品的展览会,比如纺织展、电子展。室外场馆多用于展示超大超重展品,比如航空展、矿山设备展或是园艺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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