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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出台外商进出口经营权注册具体规定

2012-12-25 14:22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字号:【大 中 小】

  据报道,越工贸部日前出台了关于非常驻越南外商进出口经营权注册具体规定的28/2012/TT-BCT号通知。通知对非常驻越南外商的进出口经营权注册证书的签发、重发、修改、延期和收回做出了具体规定。

  关于出口经营权:可出口非禁止出口,和暂停出口商品目录以及按国际承诺没有出口经营权的商品目录的商品;凭与越南商人签订的购货合同在海关办理商品出口手续;出口商品须与进出口经营权注册的内容相符。

  关于进口经营权:可从事未列入禁止进口和暂停进口商品目录,按国际承诺不能取得进口经营权的商品的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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