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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出台摩托车制动装置新法规

2013-01-10 16:40 来源: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欧洲议会批准的一项法规规定,从2016年起,欧盟销售的新摩托车和机动车所排放的污染物将有所减少,并需配备更安全的制动装置,从而减少事故数量。该项法规还需获得27个成员国的同意,其适用范围包括电动三轮车和四轮小型汽车。

  欧洲议会党团主席威姆•范德坎普表示,尽管摩托车的安全大多由驾驶者来负责,但也有可能通过提高技术来使摩托车更加安全和更加环保。摩托车在欧盟国家交通工具中所占比例仅为2%,然而其事故比例却占到16%。今后,气缸容积超过125立方厘米的摩托车必须配备ABS车轮锁定系统。

  至于轻型车辆、小型摩托车或小轮摩托车,这些车辆至少应配备耦合制动系统(即一个单一的操作就可同时使前轮和后轮减慢速度)。该法规明确加强了适用于两轮摩托车的反污染标准,其也适用于欧洲南部城市中造成了极大污染的大部分小轮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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