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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化妆品新规将抬高国内中小企业出口门槛

2013-01-23 10:26 来源: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字号:【大 中 小】

  欧盟第一部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EC)No.1223/2009(化妆品GMP)预计于今年7月11日在欧盟27个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中作为国家法律正式实施。化妆品行业资深人士表示,该法规的实施,将进一步抬高欧盟市场化妆品进入的门槛,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企业化妆品出口产生影响和限制,其中,对中小化妆品出口企业冲击最大。

  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资料,2011年中国化妆品出口量为38.8万吨,出口额为19.58亿美元,同比2010年增长22%。美国和欧盟仍为中国化妆品出口两大主要市场。

  此次欧盟新规涉及的产品影响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乳霜、乳液、化妆水、凝胶等化妆护肤品,也包括润肤剂、肥皂、防臭剂、香水以及口腔护理等日常用品。

  欧盟新法规要求企业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均达到相关要求,对化妆品安全信息、微生物的描述和测试、通过人体自愿者进行的研究,临床测试以及其他相关的已验证的风险评估,都有详细规定。

  另外,新规定对在欧盟销售化妆品的责任人有了更明确的规定,对责任人的生产规范、化妆品安全报告、所使用纳米材料、产品标签、产品声明、分销商等方面也有严格的限制。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主要由企业和销售商自己负责。

  因此,化妆品企业想要在今年7月11日之后,照常在欧盟市场销售产品,需要取得GMP认证,达到Regulation(EC)No.1223/2009(化妆品GMP)法规的要求。

  在此之前,除了东盟国家在2009年开始实施化妆品GMP认证外,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对化妆品的GMP认证均采用自愿自主的原则。如今欧盟将该认证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可见未来对化妆品入境管控的重视。某化妆品出口资深从业者认为,该法规的实施,对出口欧盟的中小化妆品企业冲击最大。

  虽然目前中国尚未对化妆品作GMP认证要求,但推行化妆品GMP认证将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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