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握商机·拓展未来 | 盈拓国际展览 请 登录 或 免费注册 Hi,您好! 全球展览咨询电话:400-8855-088|
请输入搜索关键词,或者关键词不小于两个字符!
包含特殊字符,请重新输入
您的搜索词太长,因为showguide的查询限制在30个字以内

搜索历史

盈拓展览logo
暂无搜索历史记录哦!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参展手册 > 参展实务 > 展前 > 正文

赴委贸易须知

2010-05-18 00:00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关税:

委内瑞拉对进口商品实行四级关税制,根据产品加工程度,分为5%,10%,15%和20%。原材料的进口税为5%,初加工品的进口税为10%和15%,制成品20%。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后复出口的产品,进口原材料可享受免税。 对安第斯共同体成员国实行自由贸易, 7000多类商品互免关税。

对外贸易管理机构:

1.轻工贸易部(Milco):委内瑞拉对外贸易管理的主要机构,负责制定委对外贸易的政策和法规。商品进口前,进口商首先要向该部申请本国不能生产或生产不足证明,凭此证明才能去外汇管理委员会办理用汇手续。

2.外汇管理委员会(CADIVI):负责外汇管理和审批用汇。

3.反倾销和反补贴委员会(CASS):相对独立的监督和执行机构。负责反倾销、反补贴案件的立案调查、认定和实施惩罚性关税、对外谈判等。该委员会由五名国际贸易专家组成,由总统直接任命。反倾销与反补贴委员会对调查案件作出的裁决只有共和国法院才有权撤销或修改。从开始反倾销调查直到做出终身裁决的时间不应超过一年零六个月。

*凡本网注明来源:“盈拓国际展览导航”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盈拓国际展览导航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商务部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国际展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业务辐射
100个国家200个行业

200名专属展会顾问
一对一服务

行程安排
媲美优秀旅游公司